2011级全体学生:

根据《江西校友会奖学金评选办法,现启动我院2015年度的评选工作。

一、江西校友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(注:江西校友会优秀在校生奖学金,在2014年秋季评选工作已完成)

江西校友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,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6名,奖励标准为4000/人。

基本评选条件如下:

1. 就业地为江西省的全日制大四年级本科生;

    2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3.四年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,学分绩点2.8以上,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;

4.在学生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;

二、奖学金申请程序和要求

1.请同学下载江西校友会奖学金评选办法了解项目评选相关要求;

2.评选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选拔工作;

3.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工组,由学院初审;

4.学院公示结果,无异议后报学工处奖助中心;

5.被推荐学生经学校初审合格,且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,学校向相关设奖单位推荐;

6.由单位确定最终名单。

三、时间要求:

学生个人需在58日中午12点前将个人申请审批表交至学工组,学院8日下午进行评选及公示,514日前报送至大学生奖助中心刘老师处。

附件: 江西校友会奖学金评选办法.doc

2015年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5vip太阳集团学工组

2015/5/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