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毕业生:

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,提振毕业生就业动力和信心,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激励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、应征入伍,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,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,拟在全校开展湖北省第六届“长江学子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评选推荐和事迹征集工作。

一、征集类型及名额

湖北省“长江学子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4类、总共100名,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、自主创业类30名、基层就业类20名、应征入伍类20名。我校在每个类型中推荐不超过2名。

二、征集条件及类型

(一)基本条件

1.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或毕业生(含高职高专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。

2.热爱祖国,思想品德端正、积极上进。

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,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,未受到过任何处分。

(二)征集对象和条件

1.开拓创新类

征集对象:2020届毕业生。

征集条件:学研结合,勇于开拓,创新争先,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,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。

2.自主创业类

征集对象:毕业5年内(含2020届)大学生。

征集条件:自主创业,学以致用,勇于进取,敢于实践,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。

3.基层就业类

征集对象:毕业5年内(含2020届)大学生。

征集条件:在基层就业,工作业绩突出,成为本单位、本行业业务骨干,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,取得一定成效。

基层就业: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、农村建制村、城镇社区、中小企业、部队、艰苦行业企业、事业单位等区域、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。)

4.应征入伍类

征集对象: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。

征集条件:政治军事素质过硬,作风优良,在部队有优异表现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第六届“长江学子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按学校推荐、专家推选、结果公示、确认公布等环节进行。

1、学院推荐。学院将初审材料并推荐至学校参评。

2.学校审核。学校将根据“公平 公开 公正”的原则,组织专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。对候选人物事迹的真实性、代表性进行严格把关,确保推荐人选事迹客观、真实。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,一律取消评选、推荐资格。

3.专家推选。湖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开展推选,推选出4类、100名大学生拟入选“长江学子”。

4.结果公示。对推选的“长江学子”入选名单进行公示。

5.确认公布。公布入选第六届“长江学子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.请有意向的同学填报附件1,并于2020年6月14日12:00前将《第六届“长江学子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》(见附件1)电子档以“长江学子+学院名称+事迹类型+学生姓名”命名发至邮箱(920410808@qq.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。学院将于6月14日下午组织专家评审,完成推荐工作。联系人:张彪,电话:13277991029。

2.自主创业类、基层就业类征集对象,今年扩展为毕业5年内(含2020届)大学生,请青年校友积极申报。

附件:第六届“长江学子”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

资源学院学工组

2020年6月5日